党委副书记的职责是协助书记开展工作,书记不在或缺席时,受书记或上级组织委托代理书记工作。在本单位党委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学生党的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其具体职责是:
1、根据学院党委和本单位党委的工作安排,结合学生工作实际,制订本单位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对学生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势任务教育,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
3、组织班主任、辅导员做好学生工作,定期召开学生工作会议,安排、研究、总结阶段性工作,并定期向党委汇报。
4、配合党委组织部,对学生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建立学生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做好在学生中发展党员及党员教育工作。
5、指导团委、学生会开展工作。
6、组织学生开展争创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活动。
7、做好新生入学教育工作,配合做好招生、学生就业指导工作。
8、开展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定期了解和研究学生思想状况,提出实施意见,并及时向院党委和党委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