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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贵州财经大学工商学院资助档案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7/03/08     文章来源:贵州财经大学      浏览次数:

鉴于资助工作将涉及大量的档案和资料,特制定以下档案管理条例:

  受助学生档案材料

(一)档案范围。凡是涉及资助方面学生各类资料档案及小组成员档案。

(二)正处于审核阶段的相关资料,由小组成员之间互相监督,共同集中保管。

(三)审核未通过的同学的资料,等该项资助工作结束后全部返还,禁止小组成员私自带走,直接销毁或直接投入垃圾桶,违者后果自负。

(四)审核完成的资料,由小组统一整理,统一分类,统一建档,统一归档。整个过程禁止一人操作。

(五)档案保管。归档的相关资料将按照内容归类并再按照年份统一投入档案室,统一保管,定期检查。

第二条  资助小组成员档案

(一)小组成员自成为资助小组成员之日起建档。

(二)档案统一保管。

(三)禁止小组成员私自将自己或者他人档案抽走,违者后果自负。

 

                                工商学院党委

                                          2017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