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关于印发贵州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07〕117号)及《贵州财经大学学生学费减免实施办法(修订)》等文件精神及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将工商管理学院2021-2022学年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申请的21名同学初审名单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自即日始3日(2022年11月15日—2022年11月17日),有异议者请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工商管理学院学生资助小组反映。联系电话:0851-88635360 联系人:崔老师。
中共贵州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委员会
202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