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 号)《关于印发贵州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07〕117 号)及《贵州财经大学学生学费减免实施办法(修 订)》(校办发〔2021〕9 号)(以下简称《办法》)等文件精神的要求,经我院学生资助领导小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评审条件,对各班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认真审核,同意耳恒超等9名申请困难毕业学生学费减免的学生报送学校资助中心审批,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5月23日-5月2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工商管理学院资助工作办公室反映,电话0851-88635360。
附件:工商管理学院2022-2023学年困难毕业学生学费减免公示表
中共贵州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委员会
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