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工商学院考核委员会审定,以下人员符合2015年度贵州省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条件,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3月10日至2016年3月12日,如有异议,请与学院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8510396 ,18286149812。
陈劲松 舒小林 刘孝蓉
工商学院党委
2016年3月10日
上一条:2015年年度贵州省高层次人才年度考核公示 下一条:工商学院2016届“省级优秀大学毕业生”、“校级优秀大学毕业生”及“双十佳”评选名单公示